中化集团原总经理蔡希有 受贿5367万一审被判12年
新华社电 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6日公开宣判中国中化集团公司原党组成员、总经理蔡希有受贿案,对被告人蔡希有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蔡希有直接或通过其特定关系人索取或非法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536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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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蔡希有直接或通过其特定关系人索取或非法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536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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