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推出“1+10”政策“大礼包”
扬子晚报讯(记者 曹卢杰)1月8日,省政府新年首场新闻发布会上,一个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大礼包”向社会公开。由省审改办印发的《加快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包括1个主文件、10个子文件,明确提出了改革的总体目标,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健全“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深化“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全面实现“3550”改革目标,力争到2019年年底前,开办企业、不动产登记、办理施工许可、纳税、跨境贸易、获得信贷、获得用水、获得电力、获得用气等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据了解,主文件重点围绕加快推进“不见面审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出了11大项25小项改革任务,包括推动“不见面审批”标准化、规范化,提高审批服务效率,完善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等内容。这些主要任务,全部明确牵头单位,既有相关省级部门,也有各市、县(市、区)政府。10个子文件,实际上是省市场监管局、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电力公司、省税务局、南京海关、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大数据管理中心等8个部门发布的10项行动方案,涉及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用水接入、电力接入、燃气接入、纳税、报关通关、中小微企业融资和信息共享应用。
“尽管我省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在不少方面进行了开拓性探索,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不见面审批’改革、‘3550’改革、商事制度改革、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等多个方面走在全国前列。但是相对而言,我省在制度性巩固改革成效、系统性推进改革举措、全方位对标世行标准等方面做得还不够。”省委编办副主任张学才说,最新印发的优化营商环境“1+10”文件,是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再提升、再优化、再升级,是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江苏还将研究制定《江苏省营商环境优化办法》,从立法层面规范审批流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为改革举措提供法治支撑和法治保障。
下一步,为确保优化营商环境“1+10”文件落到实处,有关部门将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聚焦营商环境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分类、分层、分责限期整改。在完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方面,江苏将在原有的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办理不动产登记等3项指标的基础上,对接世界银行的评价标准和国家层面的调查评价,增加企业接电、接水、接气、纳税、贷款、破产、通关、知识产权评价等指标,以评促改,促进营商环境进一步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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