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白||我曾以为我能先时间一步,抵达彼岸
经常想起一个说法,“活成年轻时讨厌的样子”。
年轻时讨厌的样子,就一定是很糟的样子吗?有没有一种可能,我们在时间里,逐渐找到更合适的自己?
这样想,是因为年轻时很多想法,这几年渐渐被颠覆。
有几个词,在我年轻时的辞典和现在的辞典里,是不同的解释。
比如,我开始喜欢“工作”。
当年可能因为当时看了点庄子,还有《瓦尔登湖》,以及部分琼瑶小说——好像有点太杂乱了,总之觉得美好人生应该逍遥随性。在阳光下流着汗水默默辛苦地工作?太拼了,太穷凶极恶了。
那时我喜欢的一个词叫做闲云野鹤,喜欢的一种状态叫做江湖儿女,我花很多时间和朋友相处,喝酒聊天,有个姐姐对我说,你这样是不行的,如果你现在不好好为自己做点事,到你四十岁的时候就会一事无成。
我听了,也就笑笑不说话,我想,我才不要做那种恐怖的工作狂。
三十多岁之后,开始发现不对劲,我的注意力越来越不集中,日复一日的聚会与谈笑,没有任何新东西,让我越来越提不起精神投入其中。
是当时撞过来的一项工作救了我。
那工作其实很枯燥,强度也很大,要是在过去,我肯定毫不犹豫地拒绝。但是在当时,我想换个活法折腾一下自己,大无畏地接受了。
几乎是闭着眼,我掉进前所未有的艰难生活。必须自律,一步跟不上步步就跟不上;必须专注,否则别人的话我就听不懂,无法对接。
起初我叫苦连天,想着自己好好一个人,为什么要这样自讨苦吃,渐渐的,这种苦,变成咖啡式的苦,当你超越它时,你会有点享受,而且之后会有点上瘾——有人说,这种快乐,叫“成事”的快乐。
在那一瞬间 ,我终于有点明白了香奈儿女士的那句话,她似乎从来都不需要假期和休息:“只有工作才使我得到休息,没有任何事情比无所事事更让我疲惫。”原来我觉得这句话简直错到离谱,而现在的我竟然能在这句话里和这个伟大的女人找到丝丝的共鸣。
香奈儿是有天赋的人,这点毋庸置疑,我曾以为生来就有过人天赋的人,躺着也能发光,现在的切身体会是——
只有足够的努力,才能让天赋完全释放,工作就是最好的自我挖掘与自我塑造。
再有,现在的我也越来越“自我”了。
前几天跟人谈合同,在一些细节上我不肯让步,最终,只能对我让步的对方说:“在作者里,你算是比较会谈合同的了。”
不知道他是表扬还是揶揄,反正我引以为荣,视为自己的巨大进步。
因为我从前可不是这样,在漫长的过去,我都太想做个好人了,或者说,我都太想讨好别人了。
并不只是想讨好对我有用的人,具有讨好型人格的人,想要讨好全世界,虽然,有些讨好是以桀骜的方式呈现,内心却自有一种诉求:我希望对方喜欢我。
所以当我看到香奈儿女士说,比起身边时时围绕一群朋友,她更习惯于周围有着一群老主顾,因为可以随意对他们说:“请您走开。”
开始我特别不解,现在或许有点懂了,因为他们了解她的性情,理解她的工作,从而也省去了社交上的客套和紧绷。大家一条心把事情做得足够好不就可以了,被不被人喜欢或者能不能哄别人开心,终归不是最重要的事情。
这么想通之后,不知从何时起,我发现自己一点点放松了。
与此同时,我越来越喜欢有“仪式感”的事物。
我曾经特别不喜欢所谓的仪式感。
我不喜欢繁文缛节、复杂的衣物,也捎带着对另外一些事物不以为然,比如把餐巾纸放进蕾丝盒子里,把洗发水沐浴液等灌进精致的浴室三件套。
年幼的我,对这种又浪费时间又假模假式的做派深恶痛绝,长大之后,我学会了一个词叫做矫情,另一个词叫做仪式感,在我的辞典里,这两个词是可以互换的。
自然,到了我结婚时,我完全无意于举办一个盛大的婚礼,花自己的时间金钱不说,还要理直气壮地去花别人的时间和金钱,怎么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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