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瞧不起娱乐圈这种“封杀”
今天,Sir要聊一个“俗”话题。
钱。
前两周,演艺圈又发生了跟“钱”有关的风波,来自王千源。
东京影帝王千源6000万片酬被挂出来了,连私密的微信对话截屏都有。
△ 图片来源:新浪微博
在此之前,演员杨烁也被“挂”。
因为他拒绝按照规定降低片酬,导致电视剧《异乡人》停机。
两位铁汉,居然对钱如此锱铢必较?
——尤其王千源,不是一个低调的演员吗?
——真给你这么多钱,你配吗?
——对社会有啥贡献就拿这么多,这点钱还不如给科研人员。
你看,娱乐圈的“瓜”,就是这样被吃歪的。
就主观谈主观,每一个人都可以为自己的感受找到支撑的理由。
鸡同鸭讲,无休无止。
所以,我们不妨回到讨论的基线。
先说清楚,王千源的6千万有没有触犯法律条文,比如很多声音中提到的“限酬令”。
再掰仔细,演员片酬,应该由谁来决定。
01
王千源片酬事件爆出来之后,当事人保持沉默。
倒是热心的香港导演陈嘉上发微博力挺。
Sir划一下关键语句:
投资方有权不用。
谈判过程不宜公开。
其中,第一点也涉及到“限酬令”的核心精神。
2018年11月,广电总局发布了“限酬令”,意在解决天价片酬的行业痛点,希望客观上促进影视剧生产各环节平衡。
这一意见明确要求,每部电影、电视剧、网络视听节目全部演员、嘉宾的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主要演员片酬不得超过总片酬的70%。
三大视频网站,六大影视制作公司,在这个基础上进一步达成协议并公开声明,演员的单集片酬(含税)不得超过100万元,总片酬(含税)不得超过5000万。
这些条例说得很清晰了,击打痛点也很到位,目的就是为了抑制虚高片酬等不良行业风气。
从片酬上看,王千源确实违反。
但请注意,王千源与片方签约的时间,是在政策出来之前。
△ 图片来源:新浪微博
即,合同签约在先,违反“限酬令”在后。
据公众号《娱理》一篇文章(《“限酬令”僵局:演员与片方拉锯、政策与法律博弈)报道:
总局这样的“通知”形式,不到法律位阶,不具备法律约束力,只能算行业指导意见。
说白了,假如王千源对所得收入依法纳税,那并不存在违法行为。
甚至,王千源力争的合同签署,无论是在“限酬令”之前还是之后,都无本质区别。
这是对《合同法》的尊重和维护。
陈嘉上导演不齿的就是这一点:
觉得对方价高,你大可一开始就不用。
用了,因为“政策”问题需要调整,也需双方协商谈判——而不是单方面牺牲演员利益。
而最终结果未定,就把谈判过程挂出,难免有利用舆论声音进行绑架之嫌。
影帝,冤就冤在这。
02
另一个核心问题。
王千源,值不值这个数?
其实也不是王千源能够决定。
网红经济学家薛兆丰在他一篇名为《工资是如何被决定的?》的文中提到:
在竞争之下,任何团队或企业,其内部各种要素所得的报酬,都将趋向于它们各自给团队或企业带来的边际贡献。
以这样的视角去看王千源的片酬。
不管是六千万,还是六百万,抑或六万。
这些数字背后,其实趋向于一个叫王千源的职业演员,带给影视剧行业的边际贡献。
王千源是谁?
从张猛的《钢的琴》,我们第一次记住了这个小眼睛、大高个的东北汉子。
——本人亦凭此片拿下东京影帝。
值得说一下的是,王千源可以算很穷的东京影帝。
他是以零片酬的待遇进了张猛的剧组,还为它推掉好几部更赚钱的电视剧。
《钢的琴》拍于2011年。
讲的是东北土地上,时代狂飙,昔日大锅饭体制瓦解,一代小人物们被迫重新寻找自己位置的悲剧。
自此,有些影迷开始好了这一口故事模型。
刁亦男拍于2014年的《白日焰火》。
被影视界青睐的东北作家双雪涛,这两年火起来代表作《平原上的摩西》也属此类。
可以说,《钢的琴》以及演员王千源影响了这一类题材的兴起,这,就是薛兆丰所说的边际贡献。
2015年,王千源出演《解救吾先生》,出演悍匪张华。
这是王千源第二部代表作。
该角色取自现实。
为了塑造这个角色,王千源亲自去采访他的家人,以及当时抓捕的警察。
他为这个角色寻找并梳理了完整的性格图谱。
不寒而栗的凶恶。
不屑一顾的羞辱。
而这两种外化性格的根源,其实就是强烈的不安全感。
片中有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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