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沃派博客 每天不定时发布IT文章相关资讯
当前位置:沃派博客-沃派网 > 娱乐要闻 > 正文

杨颖名誉权案一审胜诉 被告须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

07-02 娱乐要闻

案件通报

baby

        7月1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案件播报,宣布杨颖[微博](英文名Angelababy)网络侵权责任纠纷(名誉权)案一审胜诉。被告因在其注册、运营的帐号中发布了一篇针对杨颖的博文及文章,其内容中含有“出轨”等大量毫无事实依据的诽谤性信息,被判构成对杨颖名誉权的侵犯,须在其微博主页置顶位置连续7日登载致歉声明,向原告杨颖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杨颖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经济损失共计30000元整。

版权保护: 本文由 沃派博客-沃派网 编辑,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www.bdice.cn/cms/91610.html